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销售日期和承运日期均需在此时间段内),“东方万里行”会员通过东方 航空APP,为本人购买由东航、上航实际承运的国内直达航线单程、往返程,及国内始发的国际、地区直达航线单程、往返程、缺口程机票(成功支付并出票),若购票当日在其他销售渠道发现同日期、同航班、同舱位更低价格的,可在东方航空APP或东航官网提交申诉,申诉成功后可获得以现金券形式提供的差价补偿+ 60元现金券或2000“东方万里行”积分(60元现金券和2000积分二选一),审核通过后,在旅客乘机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东航将赠送承诺金至您的“东方万里行”账户中。申诉规则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销售日期和承运日期均需在此时间段内),“东方万里行”会员通过东方航空APP购买挂MU/FM航班号,且由东、上航实际承运的国内、国际及地区全航线、全舱位(A/O/X舱除外)客票,成行后,除可享受常规升级积分、消费积分及升级次数累积外,更可在原有常规累积消费积分(含贵宾权益内的消费积分奖励)基础上,额外享受10%消费积分奖励。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销售日期和承运日期均需在此时间段内),使用银联支付(银联在线支付、ApplePay)再享额外10%的消费积分奖励。

  • 1 其他销售渠道指飞猪、去哪儿、携程等第三方代理网站及移动端(不含东航直营店)。
  • 2 东航各直销渠道(包括东航官网、东方航空APP、手机M网站、东航线上直营店、95530电话销售)之间不相互比价。
  • 3 仅允许相同航程类型进行比价(例如:单程仅允许和单程比价,往返程仅允许和往返程比价)。
  • 4 申诉成功获得的现金券适用于“东方万里行”会员在东方航空APP、东航官网为本人购买由东航、上航实际承运且挂MU/FM代码的客票时使用,每次购票限用一张,红包自发放之日起1年内有效。
  • 5 额外奖励积分将以正常飞行积分为基础计算,并在飞行积分入账后进行额外增补。
  • 6 航线营销活动奖励积分不计入本次额外10%赠送的基数内。
  • 7 额外奖励消费积分、差价补偿积分有效期自入账之日起至入账当年后的第三个公历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