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会员通过下载登录东方航空APP申请积分延期
即可延长2017年年底到期积分

活动申请时间:即日起-2018年1月31日
延期积分生效时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入账且在2017年12月31日有过期积分的东航会员
开通消费密码后即可申请
(对于非中国籍的会员,登录APP后可通过在线实时拍照上传证件的方式认证)

仅限东方航空APP渠道申请

1、本活动所指的积分均为消费积分。
2、本活动仅限会员登录东方航空APP申请。
3、东方万里行会员开通消费密码后可参加此活动。
4、仅限申请延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入账且在2017年12月31日过期的东方万里行积分,可申请延期积分总额以申请页面为准,不可修改,在活动申请时间内会员只可申请1次积分延期。
5、申请时间在2017年12月期间的积分统一在2018年1月1日22:00后返还(以入账时间为准),积分有效期自返还之时起至2018年3月31日为止。
6、申请时间在2018年1月1日-2018年1月31日之间的积分
(a)每天18:00前申请:T+1(T为申请日期)18:00前返还延期积分(以入账时间为准);
(b)每天18:00点后申请:T+2,(T为申请日期)18:00前返还延期积分(以入账时间为准);
延期积分有效期均自返还之时起至2018年3月31日为止。
7、已申请延期的积分仍可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正常使用,故最后申请延期积分总额以2018年1月积分返还最终结果(以实际失效积分数)为准。
温馨提示:延期积分有效期自返还之时起至2018年3月31日为止,逾期失效,请及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