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须知
尊敬的旅客:

欢迎您乘坐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我们”)航班。我们竭诚为您的旅行提供温馨提示,请您在旅行定座前阅读以下须知。

您也可以登陆我们的网站 www.ceair.com 或致电我们的服务热线 95530 查询和了解我们的运输总条件。

  • 客票
    客票是指东航或其客运销售代理人销售或认可并赋予乘载权利的运输凭证,分为纸质客票和电子客票。
  • 客票有效期
    客票有效期自首次运输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若您的客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但特种票价客票除外。特种票价客票有效期,按照我们规定的客票适用条件的有效期计算。
  • 客票的顺序使用
    您购买的客票,仅适用于客票上所列明的自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至目的地点的运输。您所支付的票价,是以我们的运价规则和客票上所列明的运输为依据。客票上所有航段必须按照填开客票时规定的顺序使用。

    如果您未经我们同意而改变运输,我们将按照您实际的旅行确定票价。您应当支付原票价与运输变更后适用票价之间的差额,且您客票未使用的航段将不能再使用。

  • 票价
    票价指旅客从出发地机场至目的地机场的航空运输价格,不包括机场区域内、航站楼之间、机场与机场之间或者机场与市区之间的地面运输服务费用,也不包括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等其它税费。
  • 儿童票、婴儿票
    开始旅行之日已满两周岁、未满12周岁的儿童按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付费,提供座位;

    不满5周岁的儿童、及年满5周岁却未申请无陪服务的儿童乘机必须有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人陪同,每位成人旅客最多可携带不超过3名5岁以下的儿童(可含1名婴儿)同舱位乘机。其它超过规定数量的儿童(含按成人票价购买客票的儿童)乘机,必须按无成人陪伴儿童规定办理,无成人陪伴儿童票价另有规定。

    开始旅行之日已满14天但未满两周岁的婴儿按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10%付费,不提供座位。每名成人旅客最多只能携带两名婴儿旅客,携带婴儿旅客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需购买儿童票,单独享有座位。单独享有座位的婴儿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婴儿固定装置,婴儿固定装置由旅客自行携带,婴儿固定装置的尺寸不得超过43(宽)× 60(长)× 100(高)厘米。

    出于安全原因考虑,东航会对机上乘机婴儿的人数作出限制(参见下表),机上剩余的可承运的婴儿人数您可咨询我们的售票处或拨打95530咨询。

    机型 简写 通道 各机型最多可承运/销售
    婴儿旅客数量
    A330-300 333 15
    A330-200 332
    A321-200 321 8
    A320-200 320 6
    A319-100 319
    B777-300 773 15
    B767-300 763 12
    B737-800 738 6
    B737-700 737
    B737-300 733
  • 税款和费用
    政府或其他有关当局或机场经营人,因向旅客提供服务设施而按规定征收的税款或收取的费用不包括在适用票价之内,该项税款或费用应由您支付。
  •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指东航或其客运销售代理人提供给旅客作为其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
  • 定座与购票
    您可以通过我们的网站或致电我们的服务热线,或者在我们的售票处或授权的代理人售票处预订座位和购买客票。您定妥座位后,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支付票款,如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支付票款,您所预定的座位将被自动取消。

    中国旅客购票,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外国旅客、华侨、港、澳、台胞购票,须出示有效护照、回乡证、台胞证、居留证、旅行证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其它有效身份证件;购买婴儿、儿童客票的旅客,应提供户口簿、出生证等有效证明。旅客在购票时须提供将在机场办理乘机手续时使用的有效旅行证件。

  • 限制运输
    婴儿、无成人陪伴儿童、患病旅客、残疾人旅客、孕妇或犯人(含犯罪嫌疑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东航及其有关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东航及其有关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予以承运。
  • 不适宜乘机旅客
    1.患有以下疾病的旅客:
    (a) 处于传染期的各类传染病患者,例如非典型性肺炎(SARS)、中东呼吸综合症(MERS)等。
    (b) 近期做过外科手术且航空旅行可能对其自身造成危害者;
    (c) 处于发病状态的精神病患者,可能对其他旅客或自身造成危害,或危及航空安全
    (d) 处于严重或危急状态的心脏病患者,如:严重的心力衰竭、出现紫绀症状或心肌梗塞(在旅行前6周之内曾发生过心肌梗塞)者;
    (e) 严重的中耳炎,伴随有耳喉管堵塞症的患者;
    (f) 近期患有自发性气胸的病人,或近期做过气胸整形的神经系统病症的患者;
    (g) 大纵膈瘤、特大疝肿及肠梗阻病人;
    (h) 头部损伤颅内压增高及颅骨骨折患者;
    (i) 下颌骨骨折最近使用金属线连接者;
    (j) 在过去30天内患过脊髓灰质炎的病人,或延髓型脊髓灰质炎患者;
    (k) 带有严重咯血、吐血、呕吐或呻吟症状的患者;
    (l) 因身体或医疗状况(包括神经或精神状况),使旅客在旅行中若无专门的协助就无法自理者;
    (m) 患病旅客办理乘机手续、或登机过程中,病情突然加剧或恶化者;
    (n) 其它患有不宜乘机疾病的患者。
    2.临产孕妇(单胎妊娠超过36周的孕妇、预产期在4周(含)以内的孕妇、有早产症状的孕妇、预产期临近但无法确定正确日期且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的孕妇)。
    3.出生不超过14天的婴儿。
    4.产后不足7天的产妇。
  • 客票变更
    您购票后,如果要求变更航班、日期、舱位等级,请尽早通知我们,我们会按您所购客票的票价使用条件予以办理。如果您以折扣价格购买的客票,在办理变更手续时,您要求变更的航班可能没有与您所持客票相同折扣价格的座位,您除支付变更费外还应支付票价差额。
  • 退票
    旅客自愿退票,除遗失客票的情形外,持有纸质客票的旅客必须凭客票未使用的全部乘机联和旅客联,持有电子客票的旅客应在退票有效期【开始旅行之日起(客票第一航段未使用的,从填开之日起)十三个月】 内且客票未被使用的情况下,按东航有关规定办理。退票应在原购票地点凭旅客本人的有效旅行证件办理。如是在东航官网上购买,退票请在网上提交或拨打东航销售服务热线。如使用银行卡购买客票,票款只能退还到银行卡中。国内客票的票价以人民币10元为计算单位,其他任何费用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尾数四舍五入。涉及到计算手续费数额及需减去的数额先须进位后再进行下一步计算。
  • 机上座位预订
    我们在部分航线上提供机上座位预订服务。您购票后,可以通过东航上海各体验中心、东航官网(含M网站、APP)预订机上座位。我们尽力满足您对机上座位预订的要求。但是,我们不能保证提供任何指定的座位。出于运行安全的需要,我们始终保留分配或者重新分配机上座位的权利,即使在您登机之后。
  • 出口座位旅客须知
    根据中国民航规章,为确保客舱安全,应急出口座位旅客需符合下列标准:
    1、双臂、双手和双腿有足够的运动功能、体力或灵活性;
    (1)向上、向旁边和向下能达到应急出口位置和应急滑梯操纵机构;
    (2)具备打开应急出口的能力;
    (3)具备操作撤离滑梯的能力;
    (4)具备将相似于翼上应急出口门尺寸和重量的东西提起并放于附近座椅的能力;
    (5)具备搬动其尺寸和重量与机翼上方出口门相似障碍物的能力;
    (6)移动障碍物时能保持平衡;
    (7)能迅速到达应急出口;
    (8)能迅速走出应急出口;
    (9)在滑梯展开后能稳定该滑梯;
    (10)能帮助其他人使用滑梯撤离。
    2、年龄大于15岁者;
    3、具备阅读和理解航空公司用文字或图表形式提供的有关应急撤离指示的能力;
    4、具备理解机组指令的能力;
    5、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或信息口头转达的能力;
    6、有足够的视力和听力,能顺利执行航空公司所赋予的协助事项;
    7、无需要照顾幼儿或其他随行者;
    8、不会因执行航空公司所赋予的协助事项时可能会受到伤害。
    发生紧急情况时,如机组无法履行其职责,请您提供下列协助:
    1、确定应急出口的位置;
    2、识别应急出口开启机构,理解应急出口的操作指示;
    3、操作应急出口;
    4、评估打开应急出口是否会增加由于暴露旅客而带来的伤害;
    5、遵守机组成员给予的口头指令或者手势;
    6、收藏或者固定应急出口门,以便不妨碍使用该出口;
    7、确认滑梯可正常使用,协助他人从滑梯撤离;
    8、选择安全路线尽快远离飞机。
  • 乘机
    您可以在机场乘机登记柜台办理乘机手续;您也可以通过我们设置在机场的自助值机设备自行办理乘机手续;此外,我们在部分航线上还提供网上和手机办理乘机手续服务,您可以通过我们的网站或手机上网方式自行办理乘机手续。

    您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机场,凭您购票时使用的有效旅行证件办理乘机及安全检查等手续。为了您旅行的顺畅,建议您尽可能提前到达机场,并预留充裕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我们在各机场办理乘机手续的截止时间不同,如果您需要了解,请登录我们的网站或致电我们的服务热线查询。

    温馨提示:当飞机在空中发生颠簸时,请您在座位上坐好,系紧安全带,在“系好安全带”指示灯熄灭之前请您不要离开座位,不要使用洗手间;如果您正在客舱中行走,您可以采取抓住行李架下方凹槽或握住厨房周围、厕所内外的把手固定身体;如果您遇到严重颠簸而无法回到座位上的时候,您可采取下蹲姿势拉住座位下方的行李挡杆等设备固定身体。

  • 超售
    根据航空运输惯例,东航可视情况在某些容易出现座位虚耗的航班上进行适当的超售。航班超售时,东航将在旅客办理乘机手续前,告知旅客航班超售情况、补偿方案及旅客可享有的权利。在超售情形下,对自愿取消行程的志愿者旅客,东航将按照补偿方案给予合理的补偿并根据旅客的要求为其安排合适的航班或退票。在没有足够的旅客愿意放弃本次航班旅行,东航可以根据其确定的优先登机规则拒绝运输部分旅客。对于未能按原定航班成行的旅客,东航将安排旅客搭乘相应舱位的最早航班,并根据旅客原定航班及被延误时间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合理的补偿。
  • 不得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枪支、弹药、军械、警械、弩、匕首等国家管制器具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爆炸类物品、易燃(例如打火机、火柴)、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其它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以及法律、法规、政府命令禁止运输的物品;活体动物;带有明显异味的鲜活易腐物品,如海鲜、榴莲等;包装、形状、重量、体积或者性质不适宜运输的物品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详情请登录我们的网站或致电我们的服务热线查询。
  • 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的物品
    易碎、易损坏、易腐物品、锂电池、锂电池移动电源(如充电宝)不允许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

    详情请登录我们的网站或致电我们的服务热线查询。

  • 不建议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的物品
    现金、有价票证、珠宝、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古玩字画、电脑、个人电子设备、样品等贵重物品、重要文件和资料、旅行证件等物品以及个人需定时服用的处方药。
  • 限制运输的物品
    精密仪器、电器、体育运动用器械,旅客旅行中使用的折叠轮椅、电动轮椅等,以及导盲犬、助听犬、小动物(限家庭驯养的宠物狗、宠物猫、宠物鸟)、干冰、含有酒精的饮料,上述物品只有在符合我们运输条件,并经我们同意后方可运输。具体规定请向我们查询。
  • 行李包装
    您的托运行李应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我们可拒绝收运或不承担损坏、破损的赔偿责任。
  • 锂电池运输
    手机、手提电脑、摄像机等含锂电池设备可以放入托运行李或随身携带行李,合理数量的备用电池只能放入随身携带行李登机。乘机过程中请关闭锂电池设备电源;单个备用电池采取独立包装(放在原装盒子内或塑料袋中,切忌多个电池与其他物品混放)。

    1、设备中的锂电池或备用锂电池的规格不超过100Wh无需申报;

    2、设备中的锂电池或备用锂电池的规格大于100Wh,但不超过160Wh,应向航空公司申报并获得批准。该规格的备用电池仅限携带两块;

    3、超过160Wh或超过合理数量的锂电池应向航空公司申报咨询进行货运。

    电动轮椅的每块锂电池额定瓦时数不得超过300Wh;如果轮椅上配备的电池是2块,则每块电池额定瓦时数不得超过160Wh;每位旅客最多可携带一个额定瓦时数不超过300Wh的备用电池,或两个额定瓦时数各不超过160Wh的备用电池。

  • 非托运行李
    东航自营国内航班
    搭乘舱位 携带物品数量 重量限制(每件) 携带物品体积
    头等舱 2 10KG(22磅) A≤55CM(21.6英寸)
    B≤40CM(15.8英寸)
    C≤20CM(7.9英寸)
    豪华公务舱/公务舱 1
    超级经济舱、经济舱 1

    您带上飞机的非托运行李应能放置于前排座位下或能放置于客舱的密闭存放部位。超过上述规定数量、重量以及体积的部分,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政府部门对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机有明确的限制规定,详情请向我们查询。

  • 免费托运行李额(东航自营国内航班)
    您的托运行李重量每件不能超过 50 千克,体积不应小于5 ×15 × 20厘米(cm),不得超过40 × 60 × 100厘米(cm),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我们同意后方能托运。
    搭乘舱位 免费托运行李额 托运行李体积
    头等舱 W ≤40KG(88磅) A≤100CM(39.4英寸)
    B≤60CM(23.6英寸)
    C≤40CM(15.7英寸)
    豪华公务舱/公务舱 W ≤30KG(66磅)
    超级经济舱、经济舱 W ≤20KG(44磅)
    婴儿客票 1辆全折叠的轻便婴儿车或手推车  
    超过上述规定的重量或尺寸的行李应交付逾重行李费。

    备注:

    特别旅客行李计费标准:

    a) 婴儿购买不占座婴儿客票的婴儿无免费行李额,可免费托运1辆婴儿手推车。

    b) 持“东方万里行”白金卡、金卡会员可额外增加40KG免费托运行李;持“东方万里行”银卡会员可额外增加20KG免费托运行李。

    c) 天合联盟超级精英和精英卡:详见《天合联盟贵宾会员权益表》

    d) 具体按机票票面列明的免费行李额为准。

  • 逾重行李费
    逾重行李收费标准为每千克按当日所适用航线的单程直达成人经济舱公布票价的1.5%, 收费总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点保留至个位,尾数四舍五入。
  • 安全检查
    根据政府部门规定,乘机前,您以及您的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 不正常航班的帮助
    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商务、机组等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我们将向您提供航班动态信息、安排膳宿等服务。由于天气、不可抗力、突发事件(包括影响飞行安全的故障)、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自身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我们可向您提供航班动态信息,协助安排膳宿,费用由您自理。

    航班在经停地点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我们将向您提供餐食或/和住宿服务。

  • 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
    对于旅客人身伤亡,我们将按我国政府批准公布后的有效政策承担赔偿责任。
  • 行李赔偿责任
    我们对国内运输的托运行李赔偿的最高限额为每千克100元人民币;非托运行李每名旅客赔偿最高限额为3000元人民币。如您的行李的实际损失低于限额标准,按实际损失赔偿。对于无法计算重量的托运行李,我们按您客票舱位等级规定的免费行李额计算。我们对行李的赔偿,仅限于经证实的损失和费用。

    对于办理了声明价值的行李发生损失,我们按声明价值规定赔偿。有关行李赔偿的具体规定请向我们查询。

  • 旅客自愿保险
    您可以自行决定向保险公司投保航空运输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此项保险金额的给付,不免除或减少我们应当承担的赔偿限额。
尊敬的旅客:

欢迎您乘坐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我们”)航班。我们竭诚为您的旅行提供温馨提示,请您在旅行定座前阅读以下须知。

您也可以登陆我们的网站 www.ceair.com 或致电我们的服务热线 95530 查询和了解我们的运输总条件。

  • 客票
    客票是指东航或其客运销售代理人销售或认可并赋予乘载权利的运输凭证,分为纸质客票和电子客票。
  • 客票有效期
    客票有效期自首次运输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若您的客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但特种票价客票除外。特种票价客票有效期,按照我们规定的客票适用条件的有效期计算。
  • 客票的顺序使用
    您购买的客票,仅适用于客票上所列明的自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至目的地点的运输。您所支付的票价,是以我们的运价规则和客票上所列明的运输为依据。客票上所有航段必须按照填开客票时规定的顺序使用。

    如果您未经我们同意而改变运输,我们将按照您实际的旅行确定票价。您应当支付原票价与运输变更后适用票价之间的差额,且您客票未使用的航段将不能再使用。

  • 票价
    票价指旅客从出发地机场至目的地机场的航空运输价格,不包括机场区域内、航站楼之间、机场与机场之间或者机场与市区之间的地面运输服务费用,也不包括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等其它税费。
  • 儿童票、婴儿票
    儿童指旅行开始之日已年满两周岁但未满十二周岁的旅客,

    儿童旅客按照成人普通票价的适当比率购买儿童票,东航提供座位。

    开始旅行之日年龄已满14天但未满2周岁的婴儿旅客按照成人对应的普通票价的10%购买婴儿票,东航不提供座位;每一成人旅客携带婴儿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需购买儿童票,单独享有座位。单独享有座位的婴儿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婴儿固定装置,婴儿固定装置由旅客自行携带,婴儿固定装置的尺寸不得超过43(宽)× 60(长)× 100(高)厘米。

    出于安全原因考虑,东航会对机上乘机婴儿的人数作出限制(参见下表),机上剩余的可承运的婴儿人数您可咨询我们的售票处或拨打95530咨询。

    机型 简写 通道 各机型最多可承运/销售
    婴儿旅客数量
    A330-300 333 15
    A330-200 332
    A321-200 321 8
    A320-200 320 6
    A319-100 319
    B777-300 773 15
    B767-300 763 12
    B737-800 738 6
    B737-700 737
    B737-300 733
  • 税款和费用
    政府或其他有关当局或机场经营人,因向旅客提供服务设施而按规定征收的税款或收取的费用不包括在适用票价之内,该项税款或费用应由您支付。
  •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是旅客在中国境内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您购票时或在航段全部使用完毕后七日内向我们或我们的授权代理人索取。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不能重复打印,遗失不予补发。
  • 定座与购票
    旅客只有在定妥座位以后,才能凭该定妥座位的客票乘机。

    旅客可以在东航或其客运销售代理人的售票处、登陆东航官方网站(www.ceair.com)以及通过东航热线(+862195530)预定座位。如未按规定时限购票,所定座位即被取消。已定妥国际、地区航班座位,包括联程座位的旅客,如所定座位不再使用时,应尽早向东航售票处或其代理人提出取消座位。

    您购买国际机票,须出示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有效身份证件。如:有效(签证)护照、港澳地区居民和台湾同胞旅行证件、海员证等证件。

  • 限制运输
    婴儿、无成人陪伴儿童、患病旅客、残疾人旅客、孕妇或犯人(含犯罪嫌疑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东航及其有关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东航及其有关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予以承运。
  • 不适宜乘机旅客
    1.患有以下疾病的旅客:
    (a) 处于传染期的各类传染病患者,例如非典型性肺炎(SARS)、中东呼吸综合症(MERS)等。
    (b) 近期做过外科手术且航空旅行可能对其自身造成危害者;
    (c) 处于发病状态的精神病患者,可能对其他旅客或自身造成危害,或危及航空安全
    (d) 处于严重或危急状态的心脏病患者,如:严重的心力衰竭、出现紫绀症状或心肌梗塞(在旅行前6周之内曾发生过心肌梗塞)者;
    (e) 严重的中耳炎,伴随有耳喉管堵塞症的患者;
    (f) 近期患有自发性气胸的病人,或近期做过气胸整形的神经系统病症的患者;
    (g) 大纵膈瘤、特大疝肿及肠梗阻病人;
    (h) 头部损伤颅内压增高及颅骨骨折患者;
    (i) 下颌骨骨折最近使用金属线连接者;
    (j) 在过去30天内患过脊髓灰质炎的病人,或延髓型脊髓灰质炎患者;
    (k) 带有严重咯血、吐血、呕吐或呻吟症状的患者;
    (l) 因身体或医疗状况(包括神经或精神状况),使旅客在旅行中若无专门的协助就无法自理者;
    (m) 患病旅客办理乘机手续、或登机过程中,病情突然加剧或恶化者;
    (n) 其它患有不宜乘机疾病的患者。
    2.临产孕妇(单胎妊娠超过36周的孕妇、预产期在4周(含)以内的孕妇、有早产症状的孕妇、预产期临近但无法确定正确日期且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的孕妇)。
    3.出生不超过14天的婴儿。
    4.产后不足7天的产妇。
  • 客票变更
    您购票后,如果要求变更航班、日期、舱位等级,请尽早通知我们,我们会按您所购客票的票价使用条件予以办理。如果您以折扣价格购买的客票,在办理变更手续时,您要求变更的航班可能没有与您所持客票相同折扣价格的座位,您除支付变更费外还应支付票价差额。
  • 退票
    旅客自愿退票,除遗失客票的情形外,持有纸质客票的旅客必须凭客票未使用的全部乘机联和旅客联,持有电子客票的旅客应在退票有效期【开始旅行之日起(客票第一航段未使用的, 从填开之日起)十三个月】内且客票未被使用的情况下,按东航有关规定办理。退票应在原购票地点凭旅客本人的有效旅行证件办理。如是在东航门户网站购买,退票请在网上(www.ceair.com)提交或拨打东航销售服务热线(+862195530)。如使用银行卡购买客票,票款只能退还到银行卡中。目前,在我国境内办理国际客票的退款均折算成人民币,个位进整到人民币10元。涉及到计算手续费数额及需减去 的运价数额先须进位后再进行下一步计算。
  • 机上座位预订
    我们在部分航线上提供机上座位预订服务。您购票后,可以通过东航上海各体验中心、东航官网(含M网站、APP)预订机上座位。我们尽力满足您对机上座位预订的要求。但是,我们不能保证提供任何指定的座位。出于运行安全的需要,我们始终保留分配或者重新分配机上座位的权利,即使在您登机之后。
  • 出口座位旅客须知
    根据中国民航规章,为确保客舱安全,应急出口座位旅客需符合下列标准:
    1、双臂、双手和双腿有足够的运动功能、体力或灵活性;
    (1)向上、向旁边和向下能达到应急出口位置和应急滑梯操纵机构;
    (2)具备打开应急出口的能力;
    (3)具备操作撤离滑梯的能力;
    (4)具备将相似于翼上应急出口门尺寸和重量的东西提起并放于附近座椅的能力;
    (5)具备搬动其尺寸和重量与机翼上方出口门相似障碍物的能力;
    (6)移动障碍物时能保持平衡;
    (7)能迅速到达应急出口;
    (8)能迅速走出应急出口;
    (9)在滑梯展开后能稳定该滑梯;
    (10)能帮助其他人使用滑梯撤离。
    2、年龄大于15岁者;
    3、具备阅读和理解航空公司用文字或图表形式提供的有关应急撤离指示的能力;
    4、具备理解机组指令的能力;
    5、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或信息口头转达的能力;
    6、有足够的视力和听力,能顺利执行航空公司所赋予的协助事项;
    7、无需要照顾幼儿或其他随行者;
    8、不会因执行航空公司所赋予的协助事项时可能会受到伤害。
    发生紧急情况时,如机组无法履行其职责,请您提供下列协助:
    1、确定应急出口的位置;
    2、识别应急出口开启机构,理解应急出口的操作指示;
    3、操作应急出口;
    4、评估打开应急出口是否会增加由于暴露旅客而带来的伤害;
    5、遵守机组成员给予的口头指令或者手势;
    6、收藏或者固定应急出口门,以便不妨碍使用该出口;
    7、确认滑梯可正常使用,协助他人从滑梯撤离;
    8、选择安全路线尽快远离飞机。
  • 乘机
    您可以在机场乘机登记柜台办理乘机手续;您也可以通过我们设置在机场的自助值机设备自行办理乘机手续;此外,我们在部分航线上还提供网上和手机办理乘机手续服务,您可以通过我们的网站或手机上网方式自行办理乘机手续。

    您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机场,凭您购票时使用的有效旅行证件办理乘机及安全检查等手续。为了您旅行的顺畅,建议您尽可能提前到达机场,并预留充裕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我们在各机场办理乘机手续的截止时间不同,如果您需要了解,请登录我们的网站或致电我们的服务热线查询。

    温馨提示:当飞机在空中发生颠簸时,请您在座位上坐好,系紧安全带,在“系好安全带”指示灯熄灭之前请您不要离开座位,不要使用洗手间;如果您正在客舱中行走,您可以采取抓住行李架下方凹槽或握住厨房周围、厕所内外的把手固定身体;如果您遇到严重颠簸而无法回到座位上的时候,您可采取下蹲姿势拉住座位下方的行李挡杆等设备固定身体。

  • 超售
    根据航空运输惯例,东航可视情况在某些容易出现座位虚耗的航班上进行适当的超售。航班超售时,东航将在旅客办理乘机手续前,告知旅客航班超售情况、补偿方案及旅客可享有的权利。在超售情形下,对自愿取消行程的志愿者旅客,东航将按照补偿方案给予合理的补偿并根据旅客的要求为其安排合适的航班或退票。在没有足够的旅客愿意放弃本次航班旅行,东航可以根据其确定的优先登机规则拒绝运输部分旅客。对于未能按原定航班成行的旅客,东航将安排旅客搭乘相应舱位的最早航班,并根据旅客原定航班及被延误时间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合理的补偿。
  • 不得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旅客不得在托运行李或随身携带物品内夹带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放射性物品、可聚合物质、磁性物质或其它危险物品以及任何始发地国家、目的地国家、经停地国家或飞越国家的适用法律、条例或命令禁止运输的物品。旅客乘坐飞机不得随身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利器和凶器。
  • 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的物品
    易碎、易损坏、易腐物品、锂电池、锂电池移动电源(如充电宝)不允许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

    详情请登录我们的网站或致电我们的服务热线查询。

  • 不建议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的物品
    现金、有价票证、珠宝、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古玩字画、电脑、个人电子设备、样品等贵重物品、重要文件和资料、旅行证件等物品以及个人需定时服用的处方药。
  • 限制运输的物品
    精密仪器、电器、体育运动用器械,旅客旅行中使用的折叠轮椅、电动轮椅等,以及导盲犬、助听犬、小动物(限家庭驯养的宠物狗、宠物猫、宠物鸟)、干冰、含有酒精的饮料,上述物品只有在符合我们运输条件,并经我们同意后方可运输。具体规定请向我们查询。
  • 行李包装
    您的托运行李应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我们可拒绝收运或不承担损坏、破损的赔偿责任。
  • 锂电池运输
    手机、手提电脑、摄像机等含锂电池设备可以放入托运行李或随身携带行李,合理数量的备用电池只能放入随身携带行李登机。乘机过程中请关闭锂电池设备电源;单个备用电池采取独立包装(放在原装盒子内或塑料袋中,切忌多个电池与其他物品混放)。

    1、设备中的锂电池或备用锂电池的规格不超过100Wh无需申报;

    2、设备中的锂电池或备用锂电池的规格大于100Wh,但不超过160Wh,应向航空公司申报并获得批准。该规格的备用电池仅限携带两块;

    3、超过160Wh或超过合理数量的锂电池应向航空公司申报咨询进行货运。

    电动轮椅的每块锂电池额定瓦时数不得超过300Wh;如果轮椅上配备的电池是2块,则每块电池额定瓦时数不得超过160Wh;每位旅客最多可携带一个额定瓦时数不超过300Wh的备用电池,或两个额定瓦时数各不超过160Wh的备用电池。

  • 非托运行李
    东航自营国际(地区)航班
    搭乘舱位 携带物品数量 重量限制(每件) 携带物品体积
    头等舱 2 10KG(22磅) A≤56CM(22.0英寸)
    B≤45CM(17.7英寸)
    C≤25CM(9.8英寸)
    公务舱 1
    经济舱 1

    您带上飞机的非托运行李应能放置于前排座位下或能放置于客舱的密闭存放部位。超过上述规定数量、重量以及体积的部分,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政府部门对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机有明确的限制规定,详情请向我们查询。

  • 免费托运行李额
    您的国际(地区)航线托运行李重量每件不应超过32千克(kg)。除加拿大外的北美航线可放宽到45千克(kg)。行李的三边之和不超过203厘米(cm)。以上行李的规格(包括体积与重量),均为航空公司所能接收的最大值,并非免费行李额,您需要为超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进行付费;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不得作为行李运输。建议旅客将行李拆开分装,使其符合托运行李单件的限制标准,可按正常行李进行托运。

    ● 免费托运行李额(东航自营国际、地区航班)计重制

    搭乘舱位 免费托运行李额 托运行李体积
    头等舱 W ≤40KG(88磅) A≤100CM(39.4英寸)
    B≤60CM(23.6英寸)
    C≤40CM(15.7英寸)
    豪华公务舱/公务舱 W ≤30KG(66磅)
    超级经济舱、经济舱 W ≤20KG(44磅)
    婴儿客票 W ≤10KG(22磅)+1辆全折叠的轻便婴儿车或手推车  

    备注:

    特别旅客行李计费标准:

    a) 持“东方万里行”白金卡、金卡会员可额外增加不超过20KG免费托运行李;持“东方万里行”银卡会员可额外增加不超过10KG免费托运行李。

    b) 天合联盟超级精英和精英卡:详见《天合联盟贵宾会员权益表》。

    c) 具体请按机票票面列明的免费行李额为准。

    ● 免费托运行李额(东航自营国际、地区航班***)计件制

    *中泰航线,出票日期为2018年12月24日(不含)前,部分航线采用“计重制行李”标准,部分航线采用“计件制行李-区域一”标准。具体请按机票票面列明的免费行李额为准。

    **中国与东南亚、南亚、中东之间航线,出票日期为2019年03月21日(不含)前,部分航线采用“计重制行李”标准,部分航线采用“计件制行李-区域一”标准。具体请按机票票面列明的免费行李额为准。

    ***地区航线(中国大陆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之间航线),出票日期为2019年4月21日(不含)前,部分航线采用“计重制行李”标准,部分航线采用“计件制行李-区域一”标准。具体请按机票票面列明的免费行李额为准。

    区域一:欧洲、澳洲、日本、韩国、迪拜**、新加坡(部分航线)**、泰国*(部分航线)

    搭乘舱位 件数 重量限制(每件) 托运行李体积
    头等舱(成人儿童旅客) 3 W ≤32KG(70磅) A+B+C≤158CM(62英寸)
    豪华公务舱(成人儿童旅客)/公务舱(成人儿童旅客) 2 W ≤32KG(70磅)
    超级经济舱、经济舱(成人儿童旅客) 2 W ≤23KG(50磅)

    注:西安-冲绳航线经济舱旅客每人为1件,每件不超过23KG

    区域二:中国-泰国航线

    出票日期自2018年12月24日(含)起

    搭乘舱位 件数 重量限制(每件) 托运行李体积
    头等舱(成人儿童旅客) 2 W ≤32KG(70磅) A+B+C≤158CM(62英寸)
    豪华公务舱(成人儿童旅客)/公务舱(成人儿童旅客) 2 W ≤32KG(70磅)
    超级经济舱(成人儿童旅客) 2 W ≤23KG(50磅)
    经济舱(成人儿童旅客) 1 W ≤23KG(50磅)
    基础经济舱(成人儿童旅客) 0 --

    区域三:中国-马来西亚航线

    出票日期自2018年12月27日(含)起

    搭乘舱位 件数 重量限制(每件) 托运行李体积
    头等舱(成人儿童旅客) 2 W ≤32KG(70磅) A+B+C≤158CM(62英寸)
    豪华公务舱(成人儿童旅客)/公务舱(成人儿童旅客) 2 W ≤32KG(70磅)
    超级经济舱(成人儿童旅客) 2 W ≤23KG(50磅)
    经济舱(成人儿童旅客) 1 W ≤23KG(50磅)
    基础经济舱(成人儿童旅客) 0 --

    区域四:中国与东南亚、南亚、中东之间航线

    出票日期自2019年3月21日(含)起

    搭乘舱位 件数 重量限制(每件) 托运行李体积
    头等舱(成人儿童旅客) 2 W ≤32KG(70磅) A+B+C≤158CM(62英寸)
    豪华公务舱(成人儿童旅客)/公务舱(成人儿童旅客) 2 W ≤32KG(70磅)
    超级经济舱(成人儿童旅客) 2 W ≤23KG(50磅)
    经济舱(成人儿童旅客) 1 W ≤23KG(50磅)
    基础经济舱(成人儿童旅客) 0 --

    区域五:地区航线(中国大陆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之间航线)

    出票日期自2019年4月21日(含)起

    搭乘舱位 件数 重量限制(每件) 托运行李体积
    头等舱(成人儿童旅客) 2 W ≤32KG(70磅) A+B+C≤158CM(62英寸)
    豪华公务舱(成人儿童旅客)/公务舱(成人儿童旅客) 2 W ≤32KG(70磅)
    超级经济舱(成人儿童旅客) 2 W ≤23KG(50磅)
    经济舱(成人儿童旅客) 1 W ≤23KG(50磅)
    基础经济舱(成人儿童旅客) 0 --

    区域六:北美航程

    搭乘舱位 件数 重量限制(每件) 携带物品体积
    头等舱(成人儿童旅客) 2 W ≤32KG(70磅) A+B+C≤158CM(62英寸)
    豪华公务舱(成人儿童旅客)/公务舱(成人儿童旅客) 2 W ≤32KG(70磅)
    超级经济舱、经济舱(成人儿童旅客) 2 W ≤23KG(50磅)

    备注:

    特别旅客行李计费标准:

    a) 东航自营国际、地区航班免费行李额如有更新,请按机票票面列明的免费行李额为准。

    b) 婴儿购买不占座婴儿客票的婴儿可免费托运1件,托运行李重量与同行的成人相同,体积(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并可免费托运1辆全折叠的轻便婴儿车或婴儿手推车。

    c) 持“东方万里行”白金卡、金卡会员可额外增加1件不超过32KG免费托运行李;持“东方万里行”银卡会员可额外增加1件免费托运行李,与其所乘航班舱位行李限制一致。

    d) 天合联盟超级精英和精英卡:详见《天合联盟贵宾会员权益表》。

    e) 出票日期自2019年07月03日(含)起,东上航国际及地区航线学生、海员、劳工旅客经济舱免费行李额调整为:每人可免费托运2件行李,每件托运行李三边之和不超过158CM,重量不超过23KG。

  • 逾重行李费
    计重制行李(东航自营国际、地区航班)

    逾重行李的收费标准为每千克按当日所适用航线的单程直达成人经济舱公布票价的1.5%, 收费总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点保留至个位,尾数四舍五入。

    计件制行李(东航自营国际、地区航班)

    区域一:欧洲、澳洲、日本、韩国、迪拜**、新加坡(部分航线)**、泰国*(部分航线)

    类型 实际规格 收费标准(人民币)
    重量 尺寸(三边之和)
    超大 ≤23KG 158cm~203cm 1000/件
    ≤23KG >203cm 2000/件(应征得东航批准)
    超重 23-32KG(含) ≤158cm 1000/件
    超件 第一件 ≤23KG ≤158cm 1000/件
    第二件及更多 ≤23KG ≤158cm 2000/件
    备注:超大、超重和超件费累加计收。

    *中泰航线,出票日期为2018年12月24日(不含)前,部分航线采用“计重制行李”标准,部分航线采用“计件制行李-区域一”标准。具体请按机票票面列明的免费行李额为准。

    **中国与东南亚、南亚、中东之间航线,出票日期为2019年03月21日(不含)前,部分航线采用“计重制行李”标准,部分航线采用“计件制行李-区域一”标准。具体请按机票票面列明的免费行李额为准。

    ***地区航线(中国大陆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之间航线),出票日期为2019年4月21日(不含)前,部分航线采用“计重制行李”标准,部分航线采用“计件制行李-区域一”标准。具体请按机票票面列明的免费行李额为准。

    区域二:中国-泰国航线

    出票日期自2018年12月24日(含)起

    类型 实际规格 收费标准(人民币)
    重量 尺寸(三边之和)
    超大 ≤23KG 158cm~203cm 1000/件
    ≤23KG >203cm 2000/件(应征得东航批准)
    超重 23-32KG(含) ≤158cm 1000/件
    超件 第一件 ≤23KG ≤158cm 500/件
    第二件及更多 ≤23KG ≤158cm 2000/件
    备注:超大、超重和超件费累加计收。

    区域三:中国-马来西亚航线

    出票日期自2018年12月27日(含)起

    类型 实际规格 收费标准(人民币)
    重量 尺寸(三边之和)
    超大 ≤23KG 158cm~203cm 1000/件
    ≤23KG >203cm 2000/件(应征得东航批准)
    超重 23-32KG(含) ≤158cm 1000/件
    超件 第一件 ≤23KG ≤158cm 500/件
    第二件及更多 ≤23KG ≤158cm 2000/件
    备注:超大、超重和超件费累加计收。

    区域四:中国与东南亚、南亚、中东之间航线

    出票日期自2019年3月21日(含)起

    类型 实际规格 收费标准(人民币)
    重量 尺寸(三边之和)
    超大 ≤23KG 158cm~203cm 1000/件
    ≤23KG >203cm 2000/件(应征得东航批准)
    超重 23-32KG(含) ≤158cm 1000/件
    超件 第一件 ≤23KG ≤158cm 500/件
    第二件及更多 ≤23KG ≤158cm 2000/件
    备注:超大、超重和超件费累加计收。

    区域五:地区航线(中国大陆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之间航线)

    出票日期自2019年4月21日(含)起

    类型 实际规格 收费标准(人民币)
    重量 尺寸(三边之和)
    超大 ≤23KG 158cm~203cm 1000/件
    ≤23KG >203cm 2000/件(应征得东航批准)
    超重 23-32KG(含) ≤158cm 1000/件
    超件 第一件 ≤23KG ≤158cm 500/件
    第二件及更多 ≤23KG ≤158cm 2000/件
    备注:超大、超重和超件费累加计收。

    区域六:北美航程

    类型 实际规格 收费标准(人民币)
    重量 尺寸(三边之和)
    超大 ≤23KG 158cm~203cm 1000/件
    ≤23KG >203cm 2700/件(应征得东航批准)
    超重 23-32KG(含) ≤158cm 1000/件
    32-45KG(含) ≤158cm 2700/件
    超件 ≤23KG ≤158cm 1000/件

    备注:温哥华航线单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32千克(kg);美国航线单件行李不得超过45千克(kg);超大、超重和超件费累加计收。

  • 安全检查
    根据政府部门规定,乘机前,您以及您的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 不正常航班的帮助
    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商务、机组等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我们将向您提供航班动态信息、安排膳宿等服务。由于天气、不可抗力、突发事件(包括影响飞行安全的故障)、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自身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我们可向您提供航班动态信息,协助安排膳宿,费用由您自理。

    航班在经停地点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我们将向您提供餐食或/和住宿服务。

  • 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
    对于旅客人身伤亡,我们将按照适用的国际公约或法律承担赔偿责任。
  • 行李赔偿责任
    我们对于公约界定的国际运输,我们按相关的规定赔偿。

    1、对于符合《蒙特利尔公约》条件的航班,行李赔偿限额为每公斤30美元(或等值外币)。如果行李的实际损失低于此标准,将根据行李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果能提供适当证明,每名旅客托运和非托运行李的赔偿限额为1131特别提款权;

    2、对于符合《华沙公约》标准的航班,行李赔偿限额为每公斤17特别提款权。如行李的实际损失低于此标准,将根据行李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非托运行李的赔偿限额为332特别提款权;特别提款权的价值约为1.37美元,其兑换率可上下浮动。

    3、如果客票内未记录托运行李的重量,则用于计算赔偿额的行李重量不得高于该旅客相应舱位等级所享受的免费行李额。

  • 旅客自愿保险
    您可以自行决定向保险公司投保航空运输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此项保险金额的给付,不免除或减少我们应当承担的赔偿限额。
  • 多段联程注意事项
    若乘坐的国际航线涉及到多段联程需跨多国,请注意您的乘机证件以及签证是否满足多国要求。